《快报》:香港联交所正式刊发ESG指引修订条文

《快报》:香港联交所正式刊发ESG指引修订条文

香港联交所继2019年5月17日刊发有关检讨《环境、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》及相关《上市规则》条文的咨询文件后,于昨天(2019年12月18日)正式刊发对应的咨询总结及ESG修订条文。该正式刊发的修订内容与5月开展征询的修订草案基本一致,主要的修订内容如下:

  • 在《环境、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》中加设强制披露要求,包括:
    • 载有董事会对环境、社会及管治事宜的考量的董事会声明;
    • 有关汇报原则「重要性」、「量化」及「一致性」的应用;及
    • 解释环境、社会及管治报告的汇报范围;
  • 规定披露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宜;
  • 修订「环境」关键绩效指标,规定披露相关目标;
  • 将所有「社会」关键绩效指标的披露责任提升至「不遵守就解释」;
  • 将刊发环境、社会及管治报告的期限缩短至财政年度结束后五个月内;及
  • 发行人可寻求独立验证,以加强披露资料的可信性。

正式的ESG指引修订条文将适用于发行人于2020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的环境、社会及管治报告。

于本文,甫瀚咨询将详细解读新版ESG指引的修订内容及影响,并为企业提供应对建议。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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